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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牛携程双十一广告含淫秽信息律师称已违法

已阅读2014-11-06 09:37 来源:www.zgss01.com 编辑:中国时尚网 分享:

原标题:途牛携程双十一广告含淫秽信息 律师:已违法 “双十一”将至,各大旅游电商纷纷加入促销行列。如何能够让自己的产品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眼球?这难不倒精明的商家。记者随意点开途牛、携程等知名在线旅游网都能看到“我们的价格和你一起脱光”、“免费
原标题:途牛携程双十一广告含淫秽信息 律师:已违法

  “双十一”将至,各大旅游电商纷纷加入促销行列。如何能够让自己的产品脱颖而出,吸引更多眼球?这难不倒精明的商家。记者随意点开途牛、携程等知名在线旅游网都能看到“我们的价格和你一起脱光”、“免费约泡谁来捡肥皂”等让人大跌眼镜的宣传语。身上印着“100%艳遇”的美女半遮半掩的裸露着上半身,吸引了不少网友的眼球。宣传效果虽然显著,但这种宣传手段真的好吗?对此,北京市盛廷事务所毕文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种宣传方式属于利用淫秽不良信息吸引眼球,有违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良好风尚。

途牛携程双十一广告含淫秽信息 律师:已违法

惹火的宣传画

  宣传广告尺度大开 律师:应责令停止发布

  如今的“双十一”早已不是简单的光棍节,而是电商的“血战”之日。今年,各大在线旅游商家使出浑身解数,推出历年来最大尺度的优惠。伴随优惠力度的加大,宣传尺度也大幅度放开。一家宣传“艳遇”,另一家马上打出“约泡”的标语,可谓旗鼓相当。这些露骨的宣传语除了说出“优惠”的情况,也夹杂了一丝暧昧的气息。针对此类情况,毕文强指出,这种宣传方式违反了《广告法》,属于利用淫秽不良信息进行宣传,应责令停止发布并公开更正,并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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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的宣传语

  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低俗营销的监管

  在线市场各种手段的低价竞争不免让人想到传统旅行社曾经低价竞争的场面。低价导致的旅游陷阱层出不穷,游客旅行中被强制购物、随意修改行程的新闻随处可见,直到新《旅游法》出台之后才有所缓解。如今,在线电商低价、艳遇的宣传手段与此前各类“价格战”可谓如出一辙。该如何阻止这种恶性竞争改头换面后从网络上再度反扑呢?毕文强强调:“此类低俗营销在网上大行其道暴露出我国在网络营销监管方面的缺位和商家社会责任的缺失。要杜绝这一现象,不仅需要商家的自律,还需要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出台相关政策,引导市场的良性竞争发展”。

  女士独自参团应提高警惕 艳遇不靠谱

  旅行中有艳遇是许多人心心念念的场景,商家利用这一心理进行宣传,无疑赚足了眼球,赢得了相当高的人气。然而,“艳遇”的本来面目是什么?许多人反应,最常见的“艳遇”结局就是隔天发现现金和贵重物品全部不翼而飞,旅行者由于担心自身安全问题,只好选择匆匆离开。毕文强建议,独自参团出行的女士一定要提高警惕意识,做好甄别,选择正规旅游公司,做好充分准备及在途联络工作。融入当地人的生活不代表随意轻信陌生人,女性出门在外,保护好自身安全才是根本。(记者 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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