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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环境保护 “十一五”规划(7)

已阅读2021-01-05 06:50 来源:互联网新闻 编辑:佚名 分享:

流溪河、白坭河沿岸及白云区北部各重点城镇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是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的重点工程。尽快完成截污管网系统建设,推进从化街口、花都新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石井、龙归、竹料、九佛污水处理系统的

流溪河、白坭河沿岸及白云区北部各重点城镇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是水源保护区综合整治的重点工程。尽快完成截污管网系统建设,推进从化街口、花都新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加快石井、龙归、竹料、九佛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限期完善从化太平经济开发区的污水处理系统,有效收集和处理新温泉度假区的生活污水。继续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禽畜养殖业的清理,加强工业废水污染源监管,确保工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流溪河沿岸的工业污染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

对石滩―仙村―新塘及西福河下游一带的污染企业,分批进行关、停、并、转,保留的企业必须进入环保工业园区,实行污水集中处理,强化环保监管,并加快新塘污水处理厂、石滩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彻底解决东江北干流水源保护区水污染的问题。

加强沙湾水道水源保护区沿岸沙湾、市桥等地的工业污染源治理,完善城市污水截污工程,污水进入前锋污水处理厂处理。

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景观林带建设,在西村水厂、石门水厂和江村水厂、巴江水厂、新塘水厂、西洲水厂等水厂水源吸水点上、下游2公里范围,建设宽度为10~30米的景观林带。

2.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全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

继续贯彻实施《广州市2003年―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全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重点工程。到2010年,主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要求,珠江广州河段有机污染明显改善,河水变清。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主体工程是集污管网,污水处理厂是系统的服务终端。推进万人以上镇级污水处理系统,特别是加快中心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完善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污水处理规模和处理深度。严格污水处理厂监管,加强处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所有污水处理厂必须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确保达标排放。

优先考虑在对饮用水源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经济社会发展速度较快、人口集中,城镇污水污染治理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到2010年,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在中心城区,开展大沙地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0万吨/日)、猎德污水处理系统三期(20万吨/日)、龙归污水处理系统(5万吨/日)、竹料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石井污水处理系统(15万吨/日)、九佛污水处理系统(0.5万吨/日)等六个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对大坦沙污水处理系统一、二期工程挖潜,增加处理能力6万吨/日;扩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系统。

拟在各区、县级市建设的污水处理系统如下:

花都区:将花都新华污水处理系统扩建到10万吨/日,建设花东污水处理系统(1.8万吨/日)、狮岭污水处理系统(3.5万吨/日)、炭步污水处理系统(1万吨/日)、赤坭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及芙蓉的污水处理系统首期(0.5万吨/日)。

番禺区:建设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10万吨/日)、大石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钟村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南村-新造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化龙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榄核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大岗污水处理系统(1万吨/日)、东涌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

南沙区:建设南沙岛污水处理系统(10万吨/日)、珠江管理区污水处理系统(6万吨/日)、龙穴岛污水处理系统(4万吨/日)、沙仔岛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小虎岛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横沥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万顷沙污水处理系统(7万吨/日)。

萝岗区:建设黄陂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永和污水处理系统三期工程(8万吨/日)、萝岗中心区污水处理系统一期工程(5万吨/日)、东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7.5万吨/日)、西区污水处理系统二期工程(3万吨/日)、镇龙污水处理系统(3万吨/日)。

从化市:从化街口净水厂从0.6万吨/日扩建成2.1万吨/日, 并建设从化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系统首期(5.0万吨/日)。

增城市:建成荔城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5万吨/日)、荔城污水处理厂二期(7.5万吨/日),新塘污水处理系统一期(10万吨/日)、石滩污水处理系统一期(2万吨/日)。

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重点是污水集水管网的建设。新建设区的集水管网布设,必须进行雨污分流;在旧城区,有条件的区域应该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没有条件进行雨污分流的,要注意截污,并保持一倍以上的截流倍数。在一些发展较快的区域,污水处理厂暂时不能建设的,应优先建设污水处理管网。

3. 建设水系网络,推进河涌综合整治

对中心城区河涌水系进行梳理,使河涌水系间连通形成活水。2010年前主要实施联合调水工程, 一是推进北江大堤“两涌一河”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西航道引水工程和中心城区北部河涌引清补水工作,把北江清水引入广州市。二是开展海珠区、荔湾区的河涌补水和群闸联控工程建设。另外,兴建雨洪调蓄水面, 调节洪峰流量、为河涌补水,并起到为城市增加休闲景观节点、增加城市水面率等多重作用。

推进河涌综合整治,主要通过河道截污、清淤、补水、护岸,岸上绿化、清拆河涌两岸的违章建筑,加强河涌水面保洁净化,消除城市内河涌黑臭现象,修复河涌生态环境。2010年之前结合市政河涌截污工程,对中心城区重点河涌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完成石井河、黄埔涌、赤岗涌、西碌涌、花地河、大沙河、庙头涌、车陂涌、乌涌、文涌、南岗河等主要河涌的综合整治工程。

4. 继续强化工业废水的治理,实现重点源全面达标排放

推行清洁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手段,提高工业用水重复率,降低单位工业产值废水和水污染物排放量。积极推广循环经济理念,扶持相关产业发展,建立区域性生态产业链,特别是重点支柱行业的生态产业链,降低水污染物的排放量。

深化完善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对排放的废水进行集中处理。对现有企业将重点抓好107家市控重点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和全面达标工作,对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仍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停产治理或关闭搬迁。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排放口在线监测,重点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装置,到2010年水污染重点源排放口在线监测率达到90%以上,保证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排放稳定达标。

组织实施全市电镀和漂染行业定点入园工作。加强对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建材、冶炼和发酵等工业企业的治污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实施市区污染企业逐步搬迁计划。

鼓励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在厂内治理未达到排放标准或不允许排放的应引入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重点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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